第七十一条

有效

通过道路运输进入本市或者经过本市的动物,未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指定通道进入或者经过本市的,由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对运输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