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五章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三十六条有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国家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