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国家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