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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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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第四章 安全绿色发展

第二十三条

有效

本市鼓励使用清洁环保运输方式,支持港口经营人联合航运企业、铁路运输企业、物流企业优化港口集疏运作业,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水运等方式转移。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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