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第二条有效海洋渔业船舶出航前,船长应当对导航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性能完好。未配备导航安全设备或者导航安全设备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出航。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