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本省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机动船舶以及直接为海洋渔业生产服务的机动船舶(以下简称海洋渔业船舶)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导航安全设备,并遵守本规定。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