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行政区划、人口居住分布状况、区位差异、现有教育资源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服务半径以及有关标准,确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以及规模等管控内容。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