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七条有效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