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依法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接受投诉和举报的部门应当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