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鼓励金融机构推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居民信用贷款等特色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加大对乡村民宿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村民宿产业贷款提供贴息补助。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