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造成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