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条例/第五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先于公路建成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扩建;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