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条例/第五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按照损坏程度予以补偿。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