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公路、公路桥涵及各类公路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