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居家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指导行业部门和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