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对政府投资举办或者接受政府补贴、补助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