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医养结合第二十八条有效支持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或者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设立医疗专区。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