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医养结合第二十七条有效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社区(村)用药、医保报销政策,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药物供应,为老年人在社区(村)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家庭医生配药及医疗费用结算提供方便。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