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六条有效本市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本市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用水,统筹兼顾工业、农业、生态与环境和其他用水需要,鼓励利用再生水、淡化海水和海水,实行多水源优化配置,分质供水、优水优用。本市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市节水降损和重点地区节水开源。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