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章 工程建设第十二条有效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