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