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第四章 社会优待第三十九条有效在实施保障性租赁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按照规定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