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四章 权利、义务和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因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不法侵害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做好提供救济、恢复名誉、挽回损失等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