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三章 招聘第十五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所属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