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学前教育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班级人数。幼儿园应当接收并妥善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得歧视残疾儿童。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