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黑土地保护应当遵循合理规划、保护优先、用养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承包者与经营者实施、公众参与的保护机制。黑土地保护应当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性状,保护、修复黑土地微生态系统,促进生产与生态相协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