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制度,鼓励使用节水灌溉设施,推广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