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对坡耕地、风蚀沙化土地、侵蚀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建后管护。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