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扶持土地承包者、经营者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