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铁路线路安全第二十五条有效铁路沿线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水利、防洪设施的日常管理,及时排除危及铁路安全的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解决。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