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铁路沿线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水利、防洪设施的日常管理,及时排除危及铁路安全的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解决。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