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有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30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