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有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30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