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有效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30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