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