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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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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八章 案件管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效

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负责接收,并即时登记移送负责民事检察的部门。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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