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应对气候变化/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九十九条有效政府采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绿色产品。鼓励企业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