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气候变化监测系统和气候灾害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制定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定期评估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基础设施、重点经济领域以及居民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影响。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