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大遗址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大遗址专门管理机构应当与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合作,对大遗址的核心价值、内涵以及历史背景等开展考古研究。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