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应当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本级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在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报请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