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第三章 鉴定机构和考评人员第十六条有效督考员是对职业技能考核和评定实施监督的人员。督考员由鉴定指导机构从具有两年以上鉴定工作经验的高级考评员以及其他人员中聘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