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处理公共数据应当遵循依法收集、统筹管理、按需共享、有序开放、充分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对优化公共管理和服务、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