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代表联络站的工作第三十二条有效代表联络站(点)应当将代表联系群众与代表履职学习、专题调研、小组活动、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有机结合,增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实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