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第十六条有效倡导和鼓励公民不办满月圆锁、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建房乔迁、商铺开业、百日周年等事宜,反对请客操办,反对收受礼金。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