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因湿地公园保护和利用致使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对其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还应当做出妥善处理安排。地方法规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