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依法保护湿地公园自然生态环境、人文历史风貌和公共设施,有权举报、制止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地方法规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