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经营管理。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