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野炊或者焚烧祭祀品、树叶、荒草等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