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旧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刻划、涂污、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旧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标志和地理界标等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