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科学规划、整体保护,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