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不文明行为人对举报人、投诉人、劝阻人进行辱骂、推搡、威胁、打击报复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其依法处罚。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恶意连续或者多次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