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快递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国家安全、民政、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